1、首先写明原收养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
2、再简要写明收养关系成立与解除收养关系的事实与理由;
3、经审查,双方符合解除收养的规定,特此证明。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