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