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案处理,提供明确可执行的一揽子纠纷解决方案
在民商事领域,某一纠纷的发生是多种原因导致,对于某一纠纷的解决也是由法律、商业等手段综合处理。作为律师,应当站在客户的角度上,深入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客户纠纷处理目标、拟采用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为客户量身定制、提供专业的非诉、诉讼一揽子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在制定诉讼策略时,应当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当事人在不同情形下的权利、义务、责任;也应当对权利维护诉讼路径、法律风险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明确具体操作方案。
另外,根据纠纷解决的需要,提供与具体案件相关的其他诉讼服务及非诉法律服务。
2. 由点及面,积极创造客户需求并提供解决方案
在诉讼进程中,被告、被告的股东或者其他主体可能提出各种纠纷解决方案或另行提起诉讼阻碍或者侵害客户的利益,因此,律师也应当积极为客户出谋划策,从而为客户提供其他案件的诉讼或非诉法律服务。在向客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认真了解研究纠纷发生的原因,积极发现客户导致纠纷发生的决策管理机制原因、业务风控防范漏洞等。
在诉讼办理完成后,可以针对客户业务风险防范及决策管理机制的完善等,研发“私人医院式法律服务产品”,主动为客户业务开展提供非诉专业法律服务。要善于通过一个法律服务发现客户更多的需求,并针对性创造出相应的法律服务产品。针对同类型企业的同类或类似法律风险,可以将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法律服务推广到整个行业。
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了解客户的商业模式、投资要求、投资偏好等内容,将律师定义为客户业务部门。同时,关于客户所在领域行业研究报告、纠纷大数据报告、相关业务模式创新、法律事实热点等事宜,发现行业趋势、积极通过创新合法合规符合客户商业需求的业务模式。通过以上的行为,促进客户业务发展,从而获取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
3. 无形变有形,提高客户的服务感受
法律服务具有无形性、专业性、效果滞后性。对于律师来说,应当让客户体验到“贴身管家”全流程可感知的法律服务,并将无形的法律服务转化为专业的有形法律服务,从而降低效果滞后性对于律师的评价。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应当将自己定义为综合纠纷解决方案的制定者与执行者,立足制定及执行代理诉讼案件的诉讼策略、案件高效推动、与客户、法院及其他相关主体及时、高效、专业的沟通。在客户咨询某一专业问题时,应当及时进行研究并形成书面的研究报告邮件发送给客户,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提醒客户查看。
另外,也应当及时催促客户实施特定的行为,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定期提供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汇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