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判决后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上诉,则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一审判决之后如果败诉方上诉,就会进行二审判决,当然,二审判决的结果也不一定对上诉人有利。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案件经过二审审判后判决即产生法律效力,然后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了。
如果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这就要回到一审法院按一审的程序重新审理。这样的重新审理,适用的依然是一审的法律程序,拿到判决书后是可以上诉的,这样审限就又需要重新从一审的时间算起。